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H0491)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上市情况 - 公司最终是否发售或配售未知,上市申请未获批准[3] - 公司证券不会在美国公开发售[5] 投资提示 - 投资者应依据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的招股章程作投资决定[4][5][6] - 公告不构成出售要约或认购邀请,不应用于投资决策[6] 协调人信息 - 公司已委任J.P. Morgan Securities (Asia Pacific) Limited和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为整体协调人[8] - 若额外委任整体协调人,将适时另行公告[9] 其他信息 - 公告由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2.01C条作出[7] - 公告日期为2026年4月2日[9] - 列名有关申请的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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