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 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1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 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