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0021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独立董事组成[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8] 职责与方案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5] - 董事薪酬及激励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12]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其他规定 - 下设工作组,负责资料提供等[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5] - 原细则废止,新细则自通过日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