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0021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
兴化股份兴化股份(SZ:002109)2026-04-03 16:32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8]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8]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1]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12]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12] - 合法买卖后6个月内董事和高管禁止反向交易[13] - 任职期间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13]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董事和高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4] - 董事和高管申报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收到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报告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在深交所网站披露[18]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完成或未完成均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8] - 董事和高管增持股份需披露增持计划,包括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内容,实施期限不超六个月[20]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1] - 增持行为完成后三日内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1]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在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25]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4]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23] - 公司将追究违规买卖本公司股份相关人员责任,包括上缴收益等并及时披露[2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执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2020年8月)废止[26] -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6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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