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00210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兴化股份兴化股份(SZ:002109)2026-04-03 16:3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5]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8] 信息发布时间 - 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符合规定的媒体[9] 招股说明书 - 公司发行新股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招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 证券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对招股说明书修改应作补充公告[17] 上市公告书 - 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8]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16]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7]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半年度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预告[18]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19] 重大资产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应立即披露[23]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立即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立即披露[24] 定期报告审议 - 公司定期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应陈述理由并披露[18] 业绩泄露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报告期财务数据[19] 非标准审计意见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9]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0]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关联人名单报送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8] 重大事件进展报告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应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43] 独立董事建议 - 董事会未采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建议,应披露意见及未采纳理由[36] 信息报告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36] 信息披露事务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财务经营情况[36] 信息披露执行 -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报告[37] 股东配合披露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情形应告知董事会,配合信息披露[37] 非公开发行股票披露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8] 财务报表编制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等,各部门提供定期报告基础资料[45] 定期报告编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编制定期报告,提交审议批准并公告[45] 文件资料保存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53] 暂缓或豁免披露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68]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应立即送交董事会秘书[54] 保密工作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6] - 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57] 非正式公告 - 非正式公告需报董事会秘书审阅或证券部备案[76] 与特定对象交流 - 公司应建立与特定对象交流的事后核实程序并在二日内回复[59] 对外宣传审核 - 对外宣传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需事先报董事会秘书审核[78] 特殊情况信息披露 - 商务谈判等特殊情况向交易对方披露信息需对方负有保密义务[79] 文件资料借阅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资料需办理手续并及时归还[53] 信息披露奖励 -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专项奖奖励定期报告编制人员,出现重大遗漏等情况酌情扣发[63] 违规处分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3] - 各部门等发生重大事项未报告或报告不准,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对责任人行政及经济处罚[63] 监管措施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等违反制度,中国证监会可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63][64] 内部问责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对责任人内部问责[64] 违规处罚 - 董事在定期报告审议和披露时态度不一致,中国证监会可给予警告并罚款,严重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64] - 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审核和披露时态度不一致,中国证监会可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6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报送报告或披露信息有问题,中国证监会按《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处罚[65] -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文件的机构及人员违规,中国证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并依法处罚[65] -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中国证监会按《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处罚[65]

兴化股份(00210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