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300722) -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薪酬制度完善 - 公司完善《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1] 薪酬匹配原则 - 董高薪酬与市场、业绩、可持续发展相匹配[1] 薪酬分配原则 - 薪酬分配遵循多项原则并向关键岗位倾斜[1] 薪酬制定与审批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1]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管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2] 不同类型董事薪酬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采取固定津贴,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2] - 内部董事按岗位对应办法执行,不领董事津贴[2] 高管薪酬构成 - 高管实行年薪制,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2] - 高管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总额的60%[2] 薪酬计算方式 - 岗位变动时按任免决议时间按月计算当年薪酬[2] 薪酬扣除与调整 - 董高违规可降薪或不发绩效薪酬[3] - 公司盈亏变化,董高平均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3] - 经营环境变化可变更激励约束条件和调整薪酬标准[3] - 财务追溯重述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绩效薪酬[3] - 董高违规造成损失应减少、停付和追回薪酬[3] 薪酬依据与支付 - 董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依据[3] - 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3] 薪酬体系目标 - 董高薪酬体系为公司发展战略服务并作相应调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