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0000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 - 制度于2026年4月制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 - 遵循公平等原则[3] 考核与方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管考核并制定方案[5]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披露,高管由董事会批准说明后披露[5] 薪酬构成 - 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与绩效组成,绩效占比不低于50%[7] 支付与调整 - 部分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评价后支付,依据审计财务数据[8]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地区行业薪资、物价增长等[12][1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不参与挂钩考核,费用公司承担[11] - 董事享津贴,数额经审议确定按月发放[12] - 财务造假可重新考核追回超额绩效薪酬[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