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龙创园(605016) -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