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适用人员和部门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审计委员会等人员和部门,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3][4][6]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H股年度业绩初步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3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4个月内且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至少21天披露;中期业绩初步公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3个月内披露[13][14] 其他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股权变动月报表在每月结束后第5个营业日早市或开市前时段开始交易(以较早者为准)前30分钟披露[15] 报告披露特殊要求 - 公司刊发A股季度报告时应相应刊发H股季度业绩公告[15] - 若境外证券市场对定期报告要求与境内不同,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同一日公布定期报告[15] 不能按时披露处理办法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5] 披露时间变更规定 - 公司应与证券交易所约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书面申请并明确变更后时间,未提前申请需及时公告说明[15]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信息披露应及时、公平,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境内外市场信息同步披露[6][7] 信息披露渠道 -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披露,H股指定网站为www.hkexnews.hk [8] 报告审核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业绩预告要求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公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7]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9] 股权变动披露要求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22] 重大事件披露义务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1]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1][22] 股东信息告知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2] 权益变动披露要求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23]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统一管理,决定披露事项[2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重要会议、了解财务经营情况[26] - 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准备及报送披露手续[26] 股东信息通报要求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出现重大信息时需及时通报[28] 关联信息报送要求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定期报告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多环节,包括确定预约时间、各部门提供资料、编制草案、审议、签发、报送公告等[31] 临时公告披露程序 - 临时公告披露分决议公告和其他重大事件两类,有不同程序[32] 子公司会议资料报送要求 - 控股子公司召开重要会议需在会后两个工作日报送会议决议及资料[33] 资料保密要求 - 公司各部门报送资料未披露前应妥善保管,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5]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39] 制度生效时间 - 本管理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41]
小商品城(6004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