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600415) - 《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约每季一次[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四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4]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获认可后召开[5]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5]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6]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7]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8]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利益冲突 - 持有公司投票权10%以上股东或董事有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以董事会会议处理[10]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3] 决议相关 - 作出分配决议后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再对其他事项决议[11] - 议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会议暂缓表决[1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11]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含日期等内容[12]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说明[12]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13]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