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担保除外)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担保除外)需报告[8]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8] 担保报告标准 -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都应报告[11] 股东相关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2]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3]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13]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制度[14] - 公司各部门、下属分/子公司应第一时间向责任人书面报告重大事项[15] - 责任人组织编写报告并审核后提交董事会秘书[15]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5]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事项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17]
小商品城(6004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