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6004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2]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3] - 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3]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需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3] - 上交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时间变更申请[13] 业绩相关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业绩预告[15] - 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需披露财务数据[15] - 财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5]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7]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20][28][29]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披露[19]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统一管理[23]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职责履行[25]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5] - 证券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准备及报送[26] - 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并指定联络人[28]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经确定时间、提供资料等多环节[31][32] - 董事会秘书落实报告报送及公告[33] - 控股子公司三会会后2个工作日报送决议及资料[33] 信息保密 - 各部门报送资料未披露前妥善保管,重大内幕专人负责[36] - 董事、高管等对知晓信息保密[36] - 内部大型会议内容审查,限制未披露信息传达范围[36] 责任与制度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39] - 擅自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