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688663)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
新风光新风光(SH:688663)2026-04-08 20: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注册,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147.46万元,存续年限为30年[8][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数为8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5] 股权结构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认购4182万股,持股比例51%[15]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803.6万股,持股比例9.8%[15] - 汶上县金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购604.709万股,持股比例7.3745%[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147.46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5]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123]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8]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15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65]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8] - 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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