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等并披露进展[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1]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1]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2]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可免程序,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5]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同意[17]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属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8] - 募投项目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实施主体或仅变更地点,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18] 审议公告要求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项目情况、新项目情况等内容[19]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原因、已投资金额等内容[19] 核查报告要求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年度审计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1]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募集资金情况,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1]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中南传媒(601098) - 中南传媒募集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