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雅股份(3011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 -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11]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标准由股东会定[10]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参照员工工资制度[13] 薪酬发放 - 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按考核周期发[13] - 公司代扣代缴董事和高管个税、社保等费用[13] - 董事和高管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13] 薪酬调整与追回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资、通胀等[17] - 重大违法违规公司有权扣减、追回绩效薪酬或津贴[13] - 财务重述时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8]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高管被调查可暂停支付未发放绩效及中长期激励[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