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龙源技术龙源技术(SZ:300105)2026-04-10 16:02

薪酬组成 - 工资总额由工资总额基数、效益增减量工资、奖惩工资、单列工资四部分组成[8] 薪酬比例 - 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比例一般不低于60%[11] - 副职基本年薪按正职基本年薪的80%确定[11] - 任期激励在不超过负责人任期内绩效年薪总水平的20%以内确定[14] 支付规则 - 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可按不超过上年度绩效年薪核定额的70%分月支付[16] - 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递延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21] - 企业负责人递延支付比例一般不低于绩效年薪的5%[21] 方案决策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5] 联动机制 - 公司建立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工资总额与主要业绩指标联动,根据指标完成情况上下浮动[8] 特殊规定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3] - 职工董事薪酬根据具体任职岗位确定,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23] 违规处理 - 公司因财务造假追溯重述时,应重新考核董事、高管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25] - 董事、高管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25] - 董事、高管在兼职企业领取报酬需上交公司[28] - 董事、高管违规领取薪酬,将扣减或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薪酬并给予处分[29]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参与中长期激励需经上级管理机构同意并按制度兑现[28] - 董事、高管除特定收入外,不得领取其他工资性收入和货币性福利[28] - 董事、高管离任后,薪酬相关原始资料至少保存15年[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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