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6030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越剑智能越剑智能(SH:603095)2026-04-10 16:47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人员为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决定与批准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4] 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等[4] 董事薪酬执行方式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非独立董事按所任职务薪资规定执行[6] 薪酬构成与比例 - 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6] - 绩效薪酬占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比例不低于50%[6] 绩效评价与支付 - 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可委托第三方开展[8] - 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8] 薪酬追回 -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追溯重述时应追回超额发放的薪酬[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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