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股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7]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8] 纳入评价范围数据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1.58%[1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92.52%[10]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重大缺陷为潜在错报影响金额大于资产总额3%[1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6%[1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直接财产损失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4%<损失金额≦0.6%[16]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7][18] -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重要内控缺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