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301577)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四月 | 四、结论意见 5 | | ---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指派的律师通 过现场和实时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 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