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覆盖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总额的100%[7] 内部控制有效性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3]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39]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 公司建立了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有内部监督机制[5] - 公司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6] - 公司完善组织架构,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监督[8] - 公司对各环节风险进行识别、计量、评估与监控并应对[13] - 公司实施决策管理、资金活动等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15]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多类采购管理制度,降低采购成本,避免采购舞弊[19] -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20]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无违规担保和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21] - 公司按规定编制财务报告,财务部定期汇报财务状况[22] - 公司加强全面预算工作,按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23] - 公司制定《合同管理办法》,促进合同有效履行[24] - 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26] - 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沟通[28] 内部控制监督 - 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进行内部监督[29]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总额错报,一般缺陷为<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重要缺陷为≥1%且<5%,重大缺陷为≥5%[3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净资产总额错报,一般缺陷为<合并报表净资产总额1%,重要缺陷为≥1%且<5%,重大缺陷为≥5%[3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营业收入错报,一般缺陷为<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重要缺陷为≥1%且<5%,重大缺陷为≥5%[3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净利润总额错报,一般缺陷为<合并报表净利润总额1%,重要缺陷为≥1%且<5%,重大缺陷为≥5%[3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直接损失金额,一般缺陷为≤资产总额0.5%,重要缺陷为>0.5%且≤1%,重大缺陷为>1%[34] 内部控制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36] 未来展望 - 2026年公司将从制度、流程、系统等方面持续优化内部控制[36] -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止2025年12月31日已建立满足经营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39] - 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有效,但会持续完善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和加强内部监督[39] 信息披露 - 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重大信息提前泄露[25]
昌红科技(300151) -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