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
东百集团东百集团(SH:600693)2026-04-10 20:0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二章 管理机构 - 1- | |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 | 第四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 | -5 - 第五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与经济效益、战略发展目标、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 资总额决定机制,工资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 各类津贴、补贴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纳入公司工资总额 进行预算管理。 第三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 一线岗位、紧缺急需等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包括非独 立董事(含职工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 务总监、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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