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西藏城投西藏城投(SH:600773)2026-04-10 21:53

信息披露时间 - 首次发行债券前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公告[8] - 发行债券时通过监管机构认可网站公布当期发行文件[8][9] - 发行文件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董事和高管签署确认意见[9][10] - 不晚于债券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10]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12]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需披露季度财报时,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2] -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披露延期公告[14] - 发生重大事项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6][18] - 变更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后2个交易日披露[20] - 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20] - 变更债券发行计划,至少于原计划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21] - 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21] - 至少于债券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22] - 债券未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公司当日披露,存续期管理机构次1个工作日披露[23]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相关情形出现2个工作日内披露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38] 信息披露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债券存续期定期报告记载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概况等内容[14] - 重大事项包括发行人名称变更等[16] - 新增借款、提供重大资产抵押等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17]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为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和执行[32]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签署履职承诺[27][28] - 特定情形不得担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7] - 指定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在募集说明书披露情况[29] - 受托管理人建立机制督导公司履行披露义务[35] - 定期报告编制由职能部门提供材料,多环节审批后由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披露[39] - 临时报告由责任人报告,管理部门草拟,审核审批后披露[40] 其他规定 - 符合特定条件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债券信息[40] - 债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文件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3] - 公告文件及相关备查文件存档10年[43] - 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经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等流程[1] - 子公司指定联络人与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部门沟通[46] - 子公司提供信息需履行审批手续[47] - 出现债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依据相关制度执行[48] - 对多种违规情况视情节追责,处罚包括批评等[48][49] - 本制度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5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53][54]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