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月6日获批发行13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9447829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12] 股本结构 - 发起人沈祥、骆莲琴、嘉兴市友邦电器有限公司分别认购1500万股、12142857股、2857143股,占比50%、40.48%、9.52%,2010年2月28日足额缴纳[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9447829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9447829股,其他类别股0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相关规定,未执行可向法院诉讼[2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7]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诉讼[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6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需)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78]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3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8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10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0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10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102]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0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5][116]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偿债或担保[115][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0] - 章程修改事项经主管机关审批,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125]
友邦吊顶(002718) - 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