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600051) - 宁波联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专项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董事和高管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当年不能转让[7] - 8种情形下不得转让证券[10] 交易时间限制 - 公司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证券[11] - 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12] 信息披露要求 - 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15]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配偶等买卖证券参照本制度执行[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9]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