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30058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与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