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600356)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2025 年,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