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00225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4月)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2026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的薪酬和绩效管理,构建兼顾市场竞争力、经营业绩导向、长期价值创造及合规约束的考核体 系,推动战略目标和经营管理业绩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兆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深圳市兆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配套实施 细则;本办法与前述制度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不一致的,以前述制度或有权机 构决议为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高管,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遵循原则 高管的薪酬与绩效管理严格遵循《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