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0022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 公司健康、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2026年4月修订) (一)内部董事:指由公司员工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非由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联动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