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创(30034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其信用出具对外担保、 以财产对外抵押、以动产或权利对外质押,向债权人或受益人承诺,当债务人 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时由担保人履行偿付义务的行为。 本制度所指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 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 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一) 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章程》有关担保的规定; (二) 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三) 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 保。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有效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