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科(301632) -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建科广东建科(SZ:301632)2026-04-14 20:30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5]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3]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35]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35]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相关制度[6] - 公司制定“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并推进“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7][8] - 公司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9] - 公司建立并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资金管理与风控[12] -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13] - 公司建立30余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16] - 公司制定《项目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销售业务流程[18] - 公司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19] - 公司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1] - 公司通过规章制度明确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和流程[22] - 公司建立《会计核算办法》等制度规范财务报告业务[23]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全面预算业务[25] - 公司制订《合同管理办法》实现业务类合同全流程管理[26]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27]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5%)、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1.5%)、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3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1.5%[3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1%[33] - 决策程序不科学、严重违反决策程序等六种情形可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3] - 违反决策程序、重要业务制度存在缺陷等四种情形可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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