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603019) -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04)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资产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 发挥和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 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和《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 经理、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本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对等原则。公司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要基本符合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承担的重大责任和职权; (二)按劳取酬原则。公司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要与其在公司履 行职责、付出劳动的时间价值基本相符; (三)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 现状,合理确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标准及调整依据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实行固定津贴制 度,津贴标准由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