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控股(00165) - 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细则及採纳新组织章程细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 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CHINA EVERBRIGHT LIMITED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為: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5) 建議修訂現有組織章程細則 及 本公告由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 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13.51(1)條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建議通過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新組織章程細 則」)以取代並摒除現有組織章程細則(「現有組織章程細則」)的方式,對現 有組織章程細則進行修訂,旨在(其中包括):(i)使本公司能夠舉行混合及 虛擬會議;(ii)允許電子投票;(iii)根據上市規則有關庫存股份的規定,為 本公司持有庫存股份提供靈活性;(iv)使現有組織章程細則與上市規則下進一步 擴大的無紙化上市制度的最新監管要求保持一致;以及(v)提高現有組織章程細則 若干條文的清晰度,並作出輕微的內務修訂(統稱為「建議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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