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科技(301366)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审议流程 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