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上交所上市,发行2389.6849万股A股[4] - 公司住所为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同庆[7] - 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等业务[7] - 公司由原天津华海清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4] 股权激励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02人[13]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1210.71万股,占股本总额3.42%[16] - 首次授予968.57万股,占股本总额2.74%、授予总额80%[16] - 预留授予242.14万股,占股本总额0.68%、授予总额20%[16] - 董事等获授28.00万股,占授予总数2.31%,股本总额0.08%[17] - 核心骨干获授940.57万股,占授予总数77.69%,股本总额2.66%[1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20] - 首次/预留授予股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分别为28%、32%、40%[24][2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2.81元[28] 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37] - 2026年每股收益不低于4.60元/股,营收增长率不低于58.53%,研发投入增长率不低于57.71%[37] - 2027年每股收益不低于5.15元/股,营收增长率不低于86.42%,研发投入增长率不低于85.45%[38] - 2028年每股收益不低于5.71元/股,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17.25%,研发投入增长率不低于116.12%[38] 实施进度 - 2026年4月15日,多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0][51] - 公司尚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情况[52] - 激励对象名单需公示不少于10天,相关委员会审核并披露情况说明[53][54] -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53] - 股东会通过后,董事会办理具体实施事宜[53] 其他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57] - 本次股权激励旨在健全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58]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激励计划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58]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5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主体资格[60]
华海清科(688120)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