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一)激励与约束并重,风险与收益匹配;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 个人绩效及可持续发展相协调,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二)薪酬结构合理,绩效导向明确,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公司实际情况与劳动市场价位相匹配; (四)薪酬管理规范与组织结构相匹配; (五)薪酬增长机制与人员发展相匹配; (六)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