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605111)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信息 -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决定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3月27日刊登通知[1] - 出席股东会股东43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05,873,056股,占比25.6211%[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05,547,749股,占比99.6927%[8]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105,394,649股,占比99.5481%[9] -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同意5,499,104股,占比59.2300%[10] -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05,528,061股,占比99.6741%[11]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05,458,561股,占比99.6084%[14] - 《关于选举贡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104,553,412股,占比98.7535%[16] 其他说明 - 议案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6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16] -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