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正电气(6050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天正电气天正电气(SH:605066)2026-04-17 17:48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 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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