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天钛业(6887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 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 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和标准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