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天钛业(6887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 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 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各级子公司, 子公司包括全资 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以及虽然持股数未超过 50%, 但可以对其实施 控制的公司。所有纳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均判定为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有利 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 1 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之后新设的控股 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