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天钛业(6887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 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 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