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天钛业(68875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金天钛业金天钛业(SH:688750)2026-04-17 19:5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湖南湘投金天钛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 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分/子公司(如有,下同)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 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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