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3004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动建立 契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 创造性,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效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 标得以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和其他公司章程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 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