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603183)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 研、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或传播的机构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