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603881) -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数据港数据港(SH:603881)2026-04-18 00:01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的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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