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萍、肖金陵、杨常郁、马冬林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0 日 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 度在任的独立董事李萍、肖金陵、杨常郁及报告期离任的独立董事马冬林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