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002356)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淑娟、赵亦希、李国敏及换届离任的独立董事李 玉敏、周亮亮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