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人")作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光电"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弘景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886,66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41.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6,565.13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92.55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