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603136) -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1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