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奥比中光奥比中光(SH:688322)2026-04-19 16:0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 书、高级副总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一) 战略推动与长效激励相结合原则; (二) 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相结合原则; (三) 以能定薪与按绩分配相结合原则; (四)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 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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