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3005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4 月)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 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量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并匹配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 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坚持长期主义,尽量杜绝短期行为;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 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